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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政府發(fā)通知要求簡化擴大內需項目審批程序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gymcjnpx.com   2009年01月24日 11時04分   來源:甘肅省人民政府

    甘肅省政府近日發(fā)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在擴大內需項目工作中簡政放權、簡化審批程序,以縮短辦事時間和提高工作效率。

    通知指出,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是全省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一項十分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加大項目申報和審批工作是落實這項任務的重要舉措。為此,發(fā)改委要督促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并下放部分審批權限。一是將項目建議書(立項申請)、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三道”審批程序簡化為“兩道”,將項目建議書(立項申請)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合并審批。二是進一步下放政府投資項目審批權限。申請中央預算內資金在1000萬元(不含)以下的,按項目隸屬關系,由市州發(fā)改委或省直行業(yè)主管部門審批。三是申請政府投資的鄉(xiāng)鎮(zhèn)和村級各類設施項目,由縣市區(qū)政府投資主管部門按照國家和省政府核定的建設規(guī)模審批。

    通知要求,省財政廳要加快項目申報、資金撥付速度。一是需報省政府和國家審批的項目,符合條件,材料齊備,自受理之日起3日內辦結上報。二是在資金下達上,在接到項目預算指標和投資計劃下達文件后,5個工作日內將預算指標下達至省級有關單位、市州和省直管縣;對于財政部切塊到我省需二次分配的資金,省財政廳會同省發(fā)改委、項目主管部門在10個工作日內,下達至省級有關單位、市州和省直管縣。三是在省級單位資金撥付上,省財政廳在預算指標下達后,通過國庫集中支付,在3日內按財政預算撥付至項目建設單位。

    通知要求,省建設廳要簡化核發(fā)項目選址意見書和施工許可證程序,并對審批事項限時辦結。省國土資源廳要加快項目建設用地的預審意見、審批和辦證環(huán)節(jié)的速度。省交通廳要對項目申報和審批所需基礎材料限時辦結,并協調配合其他相關部門落實項目批件。省環(huán)保局要縮短環(huán)境影響報告書、環(huán)境影響報告表、環(huán)境影響登記表等方面的辦理時限。省水利廳要簡化程序,加快項目申報和審批進度。省農牧廳、省林業(yè)廳等部門要加快項目的申報和審批進度。通知還就以上省直部門如何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限做了詳細說明。同時,通知要求建立聯動機制。省國土資源廳、省環(huán)保局、省建設廳、省水利廳、省林業(yè)廳等有關部門要及時和省發(fā)改委溝通聯系,保證相關單位提前介入項目審批前期工作,縮短審批時間,避免因事前沒考慮到的重大原則性因素影響而耽誤申報。

    通知還要求涉及項目建設的其他省直各部門,要結合本部門和行業(yè)的特點及要求,在項目申報和審批流程上明確審批流程和審批時間,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推進審批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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