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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擬立法限制商品"過度包裝"保護消費者權益
中央政府門戶網(wǎng)站 gymcjnpx.com   2011年12月24日 08時40分   來源:文匯報

    茶葉為什么裝了罐子還要再裝進木盒?大米為什么要裝進金屬罐子售賣?月餅包裝盒里藏手表為了什么?愈演愈烈的商品“過度包裝”問題,今后有望被立法規(guī)范。昨天(12月23日)市人大召開的立法座談會透露,上海地方立法擬率先限制“過度包裝”。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劉云耕出席并講話。

    今年,上海在1000個小區(qū)進行垃圾分類末端減量試點。市人大常委會對該項目的調(diào)研結果表明,“垃圾減量”的一大源頭障礙正是產(chǎn)品包裝。早在2010年,國家就已出臺限制商品過度包裝的標準,但范圍僅限于食品和化妝品。對市面上那些明顯超過必要包裝限度的電子產(chǎn)品、禮品、玩具等,如何認定其是否“過度”,被與會者視作立法難點之一。

    日本規(guī)定,產(chǎn)品包裝容器內(nèi)空位不應超過容器體積的20%,包裝成本不應超過產(chǎn)品售價的15%;美國規(guī)定禁止“欺騙性包裝”,凡包裝體積明顯超過商品10%,包裝費用超出商品30%的,即被視作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商業(yè)欺詐”。有代表認為,從包裝空隙率、重量和費用上作出限定,比較便于制定認定標準。此外,限制過度包裝的責任,主要應由生產(chǎn)者承擔還是消費者承擔;地方立法有無權限對過度包裝制定罰則等問題也是討論重點。

    劉云耕說,限制商品過度包裝有利于節(jié)約資源和保護消費者權益,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推進這一符合公共需求的立法,需要正視難題、找準空間,拿出智慧、魄力和韌勁。他強調(diào),要整合現(xiàn)有相關法律和規(guī)章,凝聚全社會的共識,動員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共同治理商品過度包裝問題。要確定重點領域、重點商品,堅持立法監(jiān)督雙管齊下,務求實效,堅持剛?cè)嵯酀R抓共管,確保限制商品過度包裝工作取得明顯進展。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胡延照、吳漢民出席。(記者 錢蓓 見習記者 李上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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