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和黑龍江省委省政府九項規(guī)定精神,認真開展以為民務實清廉為主要內(nèi)容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改進黑龍江省各級黨政機關和黨員干部作風,黑龍江省將利用一個月的時間在全省黨政機關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7月7日,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下發(fā)《關于在全省黨政機關開展會員卡專項清退活動的通知》,就活動開展的目標任務、清退對象、清退范圍、工作步驟及完成時限等作出具體部署。
通知明確會員卡清退的對象為省、市(地)、縣(市、區(qū))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xié)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和鄉(xiāng)(鎮(zhèn))黨委、人大、政府及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的在職干部職工,事業(yè)單位、國有和國有控股企業(yè)(含國有和國有控股金融企業(yè))及其分支機構的中層以上領導人員參照執(zhí)行。會員卡清退范圍是指個人收受的娛樂、健身、美容、旅游、餐飲等行業(yè)機構以及商場、會所、賓館、俱樂部等發(fā)行的,具有一定價值、金額或消費次數(shù),供持卡人在消費活動中進行會員身份認證識別,并憑此消費、免于付費或享受折扣的憑證。
通知要求清退對象須在2013年8月10日前,自行清退個人收受的會員卡,并向所在單位組織作出“零持有”報告。各級黨委(黨組)于8月15日前,將會員卡清退情況匯總后填寫《單位(地區(qū))會員卡零持有報告》,由各級紀委將會員卡清退工作情況逐級上報至省紀委。同時要求全省各級黨政組織要高度重視,把會員卡清退活動作為當前一項重要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到傳達到位、組織到位、清退到位、承諾到位,實現(xiàn)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提高。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清退,做出表率。要嚴肅清退紀律,堅決防止搞形式、走過場,對工作開展不力、敷衍了事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