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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允許貨幣化安置戶購買非住宅商品房

2017-05-20 17:15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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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5月20日電(記者 汪奧娜)記者從安徽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了解到,該省將多渠道消化非住宅商品房庫存,允許房屋被征收的個人使用“購房券”購買非住宅商品房,并鼓勵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將非住宅商品房轉化為自持物業(yè)。

安徽省近日印發(fā)的《關于推進非住宅商品房去庫存的若干意見》提出,個人因房屋被征收選擇貨幣化安置的,被征收人可用其持有的“購房券”購買非住宅商品房。同時,鼓勵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在國家統(tǒng)一信貸政策的基礎上,加大對個人購買商業(yè)、辦公等非住宅商品房的貸款力度。

意見指出,支持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從銷售商品房向“售租并舉”投資模式轉變,鼓勵開發(fā)企業(yè)成立專業(yè)租賃公司,開展房屋租賃業(yè)務,運營庫存商品房,以盤活資產。

安徽省統(tǒng)計局的數(shù)據(jù)顯示,安徽省非住宅類商品房庫存壓力仍然較大。截至2016年末,全省非住宅類商品房待售面積為1199萬平方米,占庫存總量的49.9%,同比增長16.9%,比商品住宅高35.9個百分點。意見明確,對商業(yè)、辦公等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超過48個月的城市,將停止新出讓同類性質用地。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雷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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