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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報社原總經(jīng)理皮林被提起公訴

2017-08-09 21:01 來源: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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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長沙8月9日電(記者 陳文廣)記者9日從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經(jīng)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懷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對湖南日報報業(yè)集團(湖南日報社)原黨組副書記、總經(jīng)理皮林(正廳級)提起公訴。

據(jù)介紹,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皮林享有的訴訟權利,并詢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意見。

懷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5年,被告人皮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與他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個人決定以單位名義將公款供其他單位使用,謀取個人利益,情節(jié)嚴重,應以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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