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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fā)關于貫徹“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

2018-01-03 15:54 來源: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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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健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治宣傳教育機制,落實普法責任,進一步做好普法工作,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的《關于實行國家機關“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中辦發(fā)〔2017〕31號),人社部印發(fā)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貫徹“誰執(zhí)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重申了“誰執(zhí)法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的基本原則,提出了建立普法責任制的工作要求,明確了具體普法內容。結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工作實際從做好系統黨員干部的普法、利用政策法規(guī)制定過程開展普法、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開展普法、通過以案釋法開展普法等多個方面細化了普法工作措施。

《實施意見》要求各級人社部門要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報告制度,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形成各負其責、各司其職、緊密配合的普法工作合力。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朱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