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http://gymcjnpx.com/

福建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挽回巨額國家財產損失

2019-01-04 13:22 來源: 新華社
字號:默認 超大 | 打印 |

新華社福州1月4日電(記者 王成)記者從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獲悉,自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以來,福建省檢察機關三年多來督促治理污染水源地面積5.4萬畝,清理垃圾5萬噸,恢復林地、耕地400余公頃,挽回國家財產損失12.7億余元。

在一起典型案件中,南平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的一起破壞國家級生態(tài)公益林民事公益訴訟案近日一審宣判。被告人連某在未申請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濫伐林木,造成122畝生態(tài)公益林破壞,其中國家級生態(tài)公益林61畝,法院在刑事處罰之外,又判令連某賠償生態(tài)環(huán)境受到損害至恢復原狀期間的服務功能損失136.4萬元。

據(jù)介紹,福建檢察機關探索構建“案件線索來源體系、案件一體查辦體系、案件質量規(guī)范體系、案件辦理保障體系、案件監(jiān)督制約體系”五大辦案體系。在案件質量規(guī)范方面,從案件來源到最終批復層層把關,實行個案跟蹤制度,由省、市院指定專人跟進訴訟情況,對重點案件開庭時給予指導協(xié)調,確保案件訴得出、判得贏,實現(xiàn)已判決案件勝訴率100%。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說,三年多來,全省檢察機關共辦理公益訴訟案件2324件,其中訴前程序2192件、提起訴訟132件,已判決104件,讓破壞環(huán)境者為被破壞的環(huán)境買單,真正使公益訴訟維護了公益。

【我要糾錯】責任編輯:宋巖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