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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三項機制發(fā)力節(jié)能減排

2019-04-12 10:45 來源: 大眾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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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污染物排放調節(jié)資金返還、排污強度排名掛鉤獎勵、節(jié)能獎懲——
我省三項機制發(fā)力節(jié)能減排
年度減排優(yōu)秀市最高可獲獎1000萬元

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為助力節(jié)能減排工作,2019年起,我省在全省范圍內建立主要污染物排放調節(jié)資金返還、排污強度排名掛鉤獎勵、節(jié)能獎懲三項機制。對全面完成年度減排任務且單位GDP4項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較低的8個設區(qū)市進行獎勵,第1名獎勵1000萬元,排名每下降1位獎勵資金減少100萬元。

主要污染物排放調節(jié)資金返還機制下,選擇各市上年度排放的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4項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為指標,計算收取、返還的調節(jié)資金金額。采取魯東、魯中、魯西部地區(qū)逐步遞減的收繳標準,即東部地區(qū)(濟南、青島、淄博、東營、煙臺、威海市)800元/噸,中部地區(qū)(濰坊、濟寧、泰安、日照市)600元/噸,西部地區(qū)(棗莊、臨沂、德州、聊城、濱州、菏澤市)400元/噸。對全部完成4項主要污染物年度減排任務的市,按收取該市主要污染物排放調節(jié)資金總額的60%返還;在全部完成4項主要污染物年度減排任務的基礎上,對超額完成減排任務的市,適當提高返還比例,4項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每超額完成一個百分點,返還比例提高5個百分點;對未完成4項主要污染物年度減排任務的市,適當降低返還比例。減排任務中有一項未完成的,返還比例降低5個百分點,以此類推,返還比例最低為40%。

節(jié)能獎懲機制將以省政府對設區(qū)市政府節(jié)能目標責任考核結果和各設區(qū)市政府單位GDP能耗降幅情況為依據,對各設區(qū)市政府進行獎懲。對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且單位GDP能耗降幅超過全省平均降幅的,省級財政獎勵500萬元,對考核結果為超額完成等級的,獎勵300萬元;對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的,扣減300萬元,對考核結果為未完成等級且單位GDP能耗不降反升的,扣減500萬元。(記者 陳曉婉 通訊員 孔進 嚴文達)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李潤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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