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江蘇省海安縣95歲的謝步英老人,因一起宅基地的權屬糾紛,將海安縣政府告上法庭,縣長單曉鳴到庭應訴,這件事成為轟動一時的新聞。“民告官而不見官”的情況,在江蘇各地正在逐漸得到改變,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應訴正逐漸成為一種常態(tài)。目前,江蘇省13個地級市中,已有11個地級市和31個縣(市、區(qū))的黨委、政府出臺專門文件,實施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
從2006年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已經與被訴行政機關是否存在非法干預法院行政審判等事項,一同被列為“法治江蘇”合格縣(市、區(qū))評比的重要指標。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調查表明,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出現(xiàn)了“四個轉變”:由為出庭而出庭轉變?yōu)橐蚪鉀Q爭議的需要而主動出庭參訴,由法院動員出庭轉變?yōu)橹鲃臃e極參加庭審,由應付出庭轉變?yōu)橥徶蟹e極與原告對話,由庭前不介入轉變?yōu)橥デ爸鲃诱莆瞻盖椤?/p>
江蘇省政府法制辦主任孫如林認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有利于強化行政機關的法治觀念,增強依法行政意識,也有利于改進機關作風,增進機關和群眾之間的互相了解和信任。 (記者 汪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