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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門戶網(wǎng)站 gymcjnpx.com   2011年03月14日   來源:國務院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調(diào)整打擊侵犯
知識產(chǎn)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
專項行動結束時間的通知

國辦函〔2011〕21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全國打擊侵犯知識產(chǎn)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2010年10月國務院部署開展為期半年的打擊侵犯知識產(chǎn)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以下簡稱專項行動)以來,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的決策部署,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積極行動,各項工作正在有序展開。為確保專項行動取得預期成效,根據(jù)各地工作進展情況和實際需要,經(jīng)國務院批準,決定將專項行動結束時間由2011年3月底調(diào)整為2011年6月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打擊侵犯知識產(chǎn)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國辦發(fā)〔2010〕50號)中確定的專項行動各階段工作的時間安排相應順延。
  各地區(qū)、各有關部門要對照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根據(jù)調(diào)整后的專項行動結束時間和工作實施中存在的問題,認真安排好專項行動下一階段各項工作。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協(xié)調(diào)配合,狠抓督查落實,確保專項行動扎實有效推進。要進一步強化生產(chǎn)源頭治理,加大市場監(jiān)管力度,著力抓好突出問題整治和大案要案查處,依法嚴懲違法犯罪分子。要進一步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強化社會監(jiān)督,曝光典型案件,保持打擊侵權假冒違法犯罪的高壓態(tài)勢。
  請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將開展專項行動的情況報告于2011年7月15日前報送國務院,同時抄送全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商務部)。
                             國務院辦公廳
                            二○一一年三月十日